
学校公告
Announcement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,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部署要求,结合学院本学年工作实际,编制本报告。
本报告统计期限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。学院于2026年1月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复正式设立,信息公开相关数据主要反映学院2026年1—8月期间工作情况。如对本报告有疑问,请与哈尔滨健康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联系。
一、信息公开工作概述
本学年是学院获批设立、起步办学的第一年。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按照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,将信息公开作为依法治校、规范办学的基础工作,围绕筹建运行、招生办学、专业建设等重点任务,推进信息公开基础建设。
(一)健全组织架构
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、校长任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党政办公室为牵头部门,各职能部门、教学单位指定专人负责,形成学院统一领导、党政办统筹、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。
(二)完善制度规范
学院对照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及省教育厅工作规范,推进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设,《哈尔滨健康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》《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规定》《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规程》等正在制定中。现阶段坚持“先审查、后发布”,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。
(三)搭建公开渠道
学院以官方网站为核心载体,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及各办学信息栏目;同步运营官方微信公众号、视频号、抖音、快手、小红书等新媒体账号,作为信息传播补充渠道。
二、主动公开信息情况
(一)主动公开信息数量
统计期内,学院通过官网各栏目主动公开信息304条,其中:视频类10条、校园新闻34条、党建工作37条、人才培养67条、招生就业20条、教育教学74条、学生工作39条、合作交流13条、信息公开专栏5条、招贤纳士5条。
新媒体补充传播方面,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50条、视频号44条、快手45条、抖音37条、小红书25条,共201条,主要推送办学动态、招生资讯、校园文化等内容。
(二)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
1.学院基本信息。
通过官网首页及学院概况栏目,公开办学性质、办学定位、校训(厚生 修身 敏学 健行)、校区布局、专业设置、实训基地建设等基本办学信息。
2.招生考试信息。
通过招生就业专栏,公布招生章程、录取规则、招生专业、工作进展及监督举报电话,畅通咨询渠道,实行阳光招生。
3.财务与收费信息。
结合2026级迎新工作,通过招生咨询、官网通知、校内公示等渠道,公开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。财务、资产管理制度随办学进程同步建立,后续将按规定持续公开。
4.人事师资信息。
通过人才招聘专栏,发布教师招聘、人才引进信息,公开招聘条件、考核流程与录用规则。
5.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信息。
在人才培养、教育教学栏目公开信息141条,介绍护理、中医康复技术、口腔医学技术、食品营养与健康、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建设情况,以及校内外实训基地配置、校企合作项目进展。
6.学生管理服务信息。
通过学生工作专栏,公开新生入学指南、校园生活服务、学生管理规定、资助政策等。
7.党建思政信息。
设置党建工作专栏,公开党建动态、党风廉政、思政教育等信息37条。
8.对外交流合作信息。
通过合作交流专栏,公开校企合作、校际交流动态13条。
(三)公开方式与时限
公开方式:以学院官网及信息公开专栏为主渠道,新媒体账号为补充,辅以招生咨询、新生手册等线下载体。
公开时限:固定信息长期公开,常规工作定期公开,阶段性工作随进程公开,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
学院通过官网“领导信箱”“在线留言”及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咨询方式。本学年以主动公开为主,未收到社会公众及师生员工提出的正式信息公开申请。
对涉及国家秘密、工作秘密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安全稳定的信息,学院按保密规定不予公开。
四、信息公开工作满意度与争议情况
本学年,学院未接到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投诉举报,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。
五、存在的不足与下一步工作
(一)存在不足
一是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尚未正式印发,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;二是公开内容与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》要求尚有差距,部分领域信息随办学进程逐步充实;三是工作队伍业务能力需加强;四是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设置与检索功能有待优化。
(二)下一步安排
1.出台信息公开实施细则、保密审查、依申请公开等配套制度,明确各部门公开职责。
2.对照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》,随办学进程充实财务资产、教学质量、学生管理等领域公开内容。
3.组织信息公开政策与保密规范专项培训。
4.完善官网信息公开专栏功能,优化栏目设置与检索服务。
5.建立定期自查机制,加强督导检查,推动信息公开常态化。
哈尔滨健康职业学院
2026年10月30日
黑ICP备2026004859号